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青海高考工作的紧急通知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省委保密局,省监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2012年普通高考在即,为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管理,确保我省今年高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普通高考管理体制。各地政府一把手作为高考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地考试安全、考风考纪负总责,对高考安全工作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抓好督促落实。要严格落实《2012年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目标管理责任书》,将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个环节,切实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二、加强配合,部门联动。各级教育、宣传、监察、发改、财政、安全、保密、工商、卫生、通信、电力、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和单位,要实行“联防联控、齐抓共管”,为高考安全顺利进行提供可靠保障。要结合我省实际,切实做好考场环境综合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要高度重视考点周边、考生集中食宿地的安全保卫以及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考试用具、文具的市场监管,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学校和考生手中,为高考营造良好和谐的环境。
三、抓好保密,确保安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高考试卷保密管理规定,对试卷安全保密的各个环节进行再检查,对各项安全保密措施进行再落实,确保不留死角和隐患要开通“封闭式”专用通道,确保试卷通过专用通道从考务办公室直接进入考场。要加强对涉考人员安全保密教育,严格资格审查,增强责任意识、法纪意识,坚决杜绝涉考人员携带手机、照相、摄像、扫描等设备进入考场。
四、加强教育,严肃考纪。各地区要依托学校对考生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加强对考生《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下同)和诚信考试的宣传教育,与考生签定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建立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教育引导他们认识违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要积极运用多种现代科技手段,重点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考场内外串通作弊、替考和有组织的团伙舞弊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考场秩序和考试公平。
五、加强监督,从严查处。各地要加强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畅通监督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并在考前向社会公布,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行为,对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按照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涉嫌犯罪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做好预案、积极应对。各地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制定的《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暂行)》和省招委制订的《青海省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细则(试行)》,制定本地的应急处置预案。同时,要针对有可能出现的极端天气等自然灾害情况,进一步完善、细化各类应急工作预案,开展必要的演练,做好充分准备,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考试中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文章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